远行,只为他乡不再陌生
飞来石sdlc403@21cn.com
一
猛然间,我惊诧于自己角色变换的速度,才回到南方的第二天,我又重新心安理得地享受着这里的一切:川流不息的车辆,奢华的乡村与都市,灰朦朦的天空,混浊、养分充足兼挤满形形色色诱惑与欲望的空气,可以摧残一切质朴心灵的商业化氛围…………而就在不久前,在那个遥远的异乡,在那片路有尽头但心已不知归属的陌生土地上,我还以为自己的心灵已经悟得够彻底,自以为高尚地把自然、纯朴、简单、无求看作是人生至高的境界,想当然地以为自己可以心灵超越躯体般地鄙视一切物欲而独立生存。
我知道,我永远也做不到。
痛苦的根源有时并不在于痛苦本身,而是因为有些看起来极其简单的事情,但我们永远也做不到。比如,遵守《小学生守则》。
方才,跟几位在外吃饭,我忽略了眼前菜肴的价钱,它应该可以换来N星级宾馆的一夜好梦,一个普通家庭至少一个月的生活开支,可以让一个山区学生继续一年的学业。。。。。它可以是除了眼前这一最终产品依然是肠胃垃圾之外的任何东西。同伴依旧在谈笑风生,举止不俗,没人知道我会在想着跟现实生活相距那么遥远的东西,因为,我们身边的一切,是如此的繁华富足,大家在享受安定团结、经济增长所带来的而且应该带来的一切美好生活。我的心,却突然异样的恶心自己,我不明白自己,我怎么可以忘记它,我又怎么能够忘记它!不久前,所经历的一切,点点滴滴。。。。。。。
在刚刚过去的日子里,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完成了行程一万多公里,由南到北跨越十个四省市的大穿越。我甚至无法用一个充分的理由来说服自己,我为什么要走?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它是旅游吗?肯定不是!我更乐意称之为旅行,那种眼前只有路途,没有景点,内心只有孤独,没有喜悦的心灵之旅。
行走天地间,让心灵的负重留给身后鼓鼓的背囊,让轻盈的步伐在心灵深处刻下沉重的印痕。
我走,只为心灵不再孤独。我走,只为他乡不再陌生。
在路途中,我用数天的时间,创造了一个让自己体重减轻二十斤的自虐新记录;在路途中,我用眼泪摧残了自己会永远坚强不息的神话。在过去的岁月中,走过了大半个中国,从来没想到,一个堂堂男儿,会在旅途中为自己流泪。在穿行滇藏路时,我没有,在神会梅里雪山时,我没有,在元阳见到令人无法置信的美景时,我最失态的也只是失眠,我没有,没有为自己流泪。精神上的困惑,体力上的严重透支,死亡伸手可摸命悬一线的时刻,我都没想到过要用泪水来点缀自己。可在这次的旅途中,我竟流过两回泪,为自己走过的路。
在到达赤峰的当晚,宾馆的电视里正放着有关北大登山队员遇难的讨论话题,想想自己两天前在司马台的经历,不知为什么,这该死的眼泪竟怎么也控制不住,丝毫不考虑我形象地的往下流。12天后,当自己在经过两天两夜的原始森林徒步,六十多个小时几乎没有睡眠,从长白山天池下来后,在返回二道白河的车上,在半睡半醒间,在西边西坠的,有着不同寻常美的太阳的注视下,刹那间,泪水再一次无法抑制的流了下来。“小伙子太累了,你好好睡下吧!”,这是一句陌生的声音,却让我感受到了远在家乡的慈父般的关怀。
我为什么要走?就像人们不明白有人为什么要攀登一样?是为着满足内心极度的虚荣,还是对生活喜新厌旧的另一种不高明的掩饰与逃避?幸福的现代人,似乎在只会化富裕为脂肪之后,找不到人生的精神支点,于是,又热衷于化力量为悲痛,把浑身无处使的精力,化作摧残自己身心的悲天悯已。我为什么要走?说的蛊惑人心一点,一个原本不太热爱生活的人,在用另一种方式,让自己热爱生活。
我走,只为生命更加多彩。我走,只为他乡不再陌生。
二
印象最深的,是从内蒙古牙克石开始的,由南到北直至北极村的纵穿大兴安岭的路途中,由于连日来严重的睡眠不足加饮食不济,使我的体力透支到身体近乎虚脱状态,等支持到了从漠河县城到北极村的路上时,四肢抽筋到麻木,头晕目眩神志模糊,浑身上下已经没有几丝活力了。那时在我的意识里,只要给我一片能躺下来的空间,我就会从此躺下,永远不起,死亡,第一回如此深刻地让我记住你。
在长春前往白河的火车上,我跟一位小朋友有过一场令人深思的交谈。他是一位小学生,得了一种叫紫癫的少见病,同母亲从长春刚治完病回来。他说出来的一句话让我惊愕不已,“我现在是我妈妈眼中的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永远别低估小朋友的心智!他跟我讲到了他多年来一直折磨他的病情,讲到了他的一位也得了这病后莫名暴命的同学,甚至提到了现在车上其它大人乘客的不少不文明行为,,,,,,的确,看看我们自身的种种劣迹,早已经不配做家长了。生活中,自以为是大人的我们,总是喜欢让本来应该守秩序的地方变的毫无秩序,总是喜欢将美丽的场所变的垃圾丛生,可以肆无忌惮地随处吞云吐雾(而且特别喜欢在空调车厢里),将诚实与信用只留给小朋友来遵守,强加自己的意识于他人身上成了自己做人的专利。。。。。。。再用永不停息的国骂来支持自己以上种种行为的继续衍生。
在这场没有年龄代沟的交谈中,小学生用他纯洁的心灵,给我这个自以为是大人的小学生上了一课。他的眼神里,丝毫没有受病痛折磨的悲伤。
对电影知之甚少的我,却永远不会忘记一出电影里的人物,那就是阿甘。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他用了几年的时间,不停地在全国跑步的镜头,“我为什么要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只是想跑!”一位智商比正常人低的人,却成就了连许多正常人都成就不了的事业,原因很简单:选择了一条路,一直走下去,永不放弃,用童年的天真,不夹杂着拥有正常智商的人所特有的那种私心与虚荣,努力持久地走下去。。。。。。
在从望京楼下来时,回首天梯处,我不由地问自己,“没有带任何攀登装备的我,一个人能上去吗?”我的内心几乎是不加思索地回答道,“不可能!”可事实,我上去了!!如果在上去之前,我了解到了它的真实情况,从远处眺望过它的险峻,我想,我永远也就没法上去,因为怯弱和各种各样的担忧会首先击败我。在穿过大兴安岭时,如果我事前知道自己每天只能靠一个馒头的能量来支持我的体力(就是这个吃下去的镘头还没法正常地被我吸收利用),我有信心和勇气再继续这样一段听起来都没什么意义的旅行吗?如果在徒步长白山原始森林时,我开始就知道了晚上要在又冻又饿的森林里煎熬两个夜晚(没帐篷睡袋),白日还要负重行走几十里的山路,我还会坚持从山脚徒步穿越原始森林到天池顶的计划吗?我想我会同样会选择放弃,然后跟大部分的游人一样,选择坐车舒舒服服地上去。
现在我知道了,生活中,完成一样东西,在更多的时候,不应该有如果,也不需要太多的智慧与心智,它只需要你选择一个正确的方向,然后坚持下去,永不放弃,就像阿甘,就像勇敢的小学生,就像自己曾经走过的路。。。。。。
什么时候,我才能停止自己的步伐?什么地方,才能让自己停下?我不知道,只要远方还有他乡,只要大地还能被自己踩在脚下,我就想让那遥远的他乡,变成——故乡。
我走,只为他乡不再陌生。我走,只为年轻不再写在脸上,写在——心里。
作者:AHAO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