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为利县地。唐为渤海县之水利镇。金明昌三年十二月(1193年1月)置县,据《读史方舆纪要》:“海在县东北之十里,产盐,居民资其利,案河水于此分为枝津入海,故曰利津。”一说因水利镇、东津二名各一字得名。 1998年2月18日,撤销利津县前刘乡、王庄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利津镇;撤销利津县大赵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盐窝镇;撤销利津县店子乡、北宋乡,合并设立北宋镇;撤销利津县汀河乡、罗镇乡,合并设立汀罗镇(鲁政函民字[1998]5号)。 2000年,利津县辖5个镇、7个乡。 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288832人,各乡镇人口: 利津镇 62894 北宋镇 28928 盐窝镇 35535 陈庄镇 24132 汀罗镇 33645 南宋乡 17137 明集乡 17460 北岭乡 20858 虎滩乡 15432 集贤乡 12437 付窝乡 16475 刁口乡 3899 . 2001年,利津县撤销付窝乡、集贤乡,并入陈庄镇;撤销南宋乡,并入北宋镇。 2001年,全县总面积1666平方千米。辖5镇4乡,514个行政村和居委会。年底全县总人口29.1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5万人。 2002年,全县总面积1665.6平方千米。辖5镇4乡,510个行政村。年底全县总人口29.1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75万人。 2003年,全县总面积1665.6平方千米。辖5镇4乡、510个行政村。年底全县总人口29.10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7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