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昭山下湘江中传说中的深潭——昭潭得名。
战国时期,县域属楚国。隶长沙郡。境内已使用铁制工具生产,饮食具“饭稻羹鱼”特点。秦灭楚,置临湘县,今县地属临湘县,隶长沙郡。
西汉,析临湘置湘南县(东汉为湘南侯国),治所在今石潭镇古城村,今县地公属湘南和临湘县,隶长沙国。
三国吴太平二年(257),分临湘立湘西县,今县地分属湘南、湘西县,隶衡阳郡。晋,湖南、湘西隶属吴系未变。
南朝齐建元二年(480),湘南县废。今县地分属湘西、湘乡、新康县。
梁天监年间(502—519),分阴山县立湘潭县,湘潭县始立,县地多在今衡东县境,治所在衡东石湾附近,隶湘东郡。
隋开皇九年(589),湘潭县域扩大,将茶陵、攸水、阴山、建宇县并人,今株洲县凤凰山以北部分地域亦属湘潭县。衡山县域亦扩大,湘西、湘乡县、新康县中分并入。今县地属衡山县,隶潭州长沙郡。
唐天宝八年(749),湘潭县大部划属衡山县,衡山县北部划属湘潭县,县治移至洛口(今易俗河镇),隶潭州。至此,县境初定,各地相符。是时,碧泉潭涌泉,利为灌溉。湘潭、易俗河等港口,利于船舶停靠。刘禹锡、杜甫等著名诗人,至此多有诗作,中原文化影响益深。
五代十国时期,县域属马殷楚国,隶潭州长沙府。易俗河商业发达,设置场官。
宋代,湘潭县隶荆湖南,路潭州。县人开采金矿,开垦山田,扩种水稻。株洲商业兴起,开征酒税。
元符元年(1098),湘潭县析出2乡、长沙县析出5乡置善化县。
南宋,县治移至今湘潭市观湘门直街,设立学宫,崇安人胡安国从荆门移居县域,筑碧泉书堂讲学,《春秋传》撰成,创湖湘学派,开一代学风。
元贞元年(1295),湘潭县升为州,隶湖广行省潭州路。元末,人民不重负,湘乡人易华据境内乌石寨起兵反抗。后加和陈友谅农民起义军任参政,抗衡朱元璋。
明初,朱元璋部将常遇春克湘潭,其部杀易华于乌石峰下,并大肆屠戮,全县幸存20053人。湘潭复降为县,隶长沙郡。此后,县民多从江西迁入,经过休养生息,人口渐繁。湘潭成为湘江交通枢纽,是治筑城,工商业发达,易俗河成为著名米市。
清顺治六年(1649),清军人城,杀明督师大学士何腾蛟,并“以邑人多贰于圣朝”,下令“屠城九日”,全城幸存者不满百人。
清康熙十三年(1674),吴三桂反清,占领县城。清康熙十八年,清军复定湘潭,兵戎蹂躏,境荒田20余万亩。经招民垦荒,人口渐繁,生产发展。县城沿江帆船舣集20余里,号称天下第一壮县。
1905年,湘潭辟为寄港地。民国3年,湘潭县隶湘江道。民国11年撤道,隶湖南省。民国27年,隶湖南省第一行政督察区。 1944年6月1日,县城沦陷。民国34年9月20日,日军向驻潭国民革命军缴械投降。
1949年8月,湖南和平解放。8月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三八师第四一三团进驻湘潭县委率干部百余人抵城,宣布湘潭和平解放。县域隶长沙专区(1952年,长沙和专署改名湘潭专区,县域隶湘潭专区)。13日,中共湘潭工委与中共湘潭县委合并。22日,县人民政府成立,接管旧政权。
1950年1月,县城关区析出,建县级湘潭市。1950年4月撤市,仍为湘潭县的城关区。1951年5月,1951年,株洲镇及太平桥等7乡从县境析出,建株洲市。1959年,析出五星、卫星、星星、上游四个公社及红旗公社的一部分和雷打石镇入株洲市。1968年12月,析出原韶山区5个公社,与湘乡县大坪公社及白田公社祝赞大山区析出为县级区,为湘潭市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