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以前建置 铜鼓,汉、吴、晋、南朝均属艾地。隋,开皇九年(589年),艾入建昌县。唐,武后长安四年(704年),析建昌置武宁县,艾入武宁县。景云元年(710年),改武宁县为豫宁县。代宗宝应元年(762年),豫宁县复为武宁县。德宗贞元十六年(800年)二月,析武宁西八乡置分宁县,隶属洪州。五代,仍称分宁县。宋,设江南西路,下辖洪州镇南军,改分宁县为宁县。太祖开宝八年(975年),改洪州镇南军为洪州,宁县复为分宁县。建炎四年(1130年),升分宁县为义宁军。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于武宁置宁州,隶龙兴路,下辖武宁、分宁。大德八年(1304年),升分宁县为宁州,仍隶龙兴路。
明代以后建置 明,洪武二年(1369年),改洪都府为南昌府,隶州如故。洪武三年十二月,改江西行中书省为江西都卫,改宁州为宁县,仍隶南昌府。弘治十六年(1503年),宁县又升为宁州,属南昌府。万历五年(1577年),设铜鼓营。以境内有“铜鼓石”而得名,清初沿用明制,仍为宁州。嘉庆三年(1798年)七月,以镇压白莲教刘联登、宋怀璞、魏文宗起义有功,清廷于嘉庆六年六月降旨,改宁州为义宁州,辖南昌府所属铜鼓、修水两地,以示嘉许。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江西提督学政吴士鉴,奏清廷改铜鼓为抚民厅。宣统二年正月初一(1910年2月10日),铜鼓废营建抚民厅,隶南昌府义宁州。
民国二年(1913年)7月,铜鼓废厅建县,直隶省。3年全省划分4道,属浔阳道。15年,废道,铜鼓直隶省政府。20年夏,南昌国民党陆海空军总司令部行营党政委员会,将全省“剿匪”区域43县划为9区,每区设立党政分会,铜鼓属第一区,分会驻地修水。21年6月,全省划为13个行政区,铜鼓属第二行政区,设治武宁。23年2月,国民党为便利“清剿”,先后设立8个县治特别区政治局,铜鼓东北部属找桥特别区,设治找桥。24年4月,撤销特别区,全省缩为8个行政区,铜鼓属第一行政区,设治武宁。26年6月1日至27年6月1日设湘鄂,赣边区政治局4处,属江西省者为第二局,铜鼓隶属第二局。28年3月,日本侵略军占领南昌,是年冬全省扩大为11个行政区,铜鼓仍属第一行政区,设治铜鼓。31年8月,经省1489次省务会议决定,全省调整为9行政区,铜鼓属第二行政区,设治宜春。38年7月14日铜鼓解放,7月28日成立铜鼓县人民政府,隶属江西省人民政府袁州分区督察专员公署。
1952年9月,袁州专区并入南昌专区,铜鼓隶属南昌专员公署。1958年12月,南昌专区改为宜春专区,铜鼓隶属宜春专员公署。1968年2月,宜春专区改为宜春地区,铜鼓隶属宜春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7月,宜春地区革命委员会改为宜春地区行署,铜鼓隶属宜春地区行署。2000年8月,撤销宜春地区,改设宜春市,铜鼓隶属宜春市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