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 新津县的“津”,按《说文》,义释“水渡”,即“渡口”之意。新津即新的渡口,新津县之得名本此。
原横跨岷江的汉安桥(索桥)为成都平原通往眉嘉平原的必经渡口,然而“汉安桥,广一里半,每秋夏水盛(索桥)断绝,岁岁修理,百姓苦之”。东汉“建安二十一年(216),太守南阳李严乃凿天社山,循江通车道”(《华阳国志》)以后,今五津汇流处始成为沟通成都平原与眉嘉平原的新渡口,代替了汉安桥旧渡口。
新渡口日益繁荣,逐渐成为新的集市,曰“新津市”。新津市的出现为新津建县创造了条件。北周孝闵帝元年(557)析隆山县北部置新津县,县亦因“新津市”而名“新津县”。
新津县古为蜀国地。
同慎靓王五年(前316)秋,秦灭蜀。“周赧王元年(前314),秦惠王封子通国为蜀侯,以陈壮为相,置巴郡,以张若为蜀国守。”(《华阳国志》)新津为秦国领地。
“(周赧王)三十年(前285),(秦昭襄王)疑蜀侯绾反,王复诛之,改蜀为郡”(《华阳国志》),新津属蜀郡。秦灭六国,分天下为三十六郡,蜀郡是其一,新津仍属蜀郡。
“汉武帝建元六年(前135),开西南夷,分巴、蜀,置犍为郡”(《华阳国志》)。新津地属犍为郡。“元鼎二年(前115),置武阳县,属犍为郡”(《新津县志》道光版,以下简称旧《新津县志》),新津地属武阳县。“元封五年(前106),改梁州曰益州,蜀列益州之域……。太初四年(前101),益州刺史任安城武阳”(《华阳国志》),县城在今彭山江口附近。“孝昭始元元年(前86),郡治移僰道”(《华阳国志》)。孝昭始元三年(前84),以“南夷数叛”,郡治移至武阳(旧《新津县志》《新津乡土志》以下简称《乡土志》)。新津属武阳未变。
建安二十一年(216),犍为郡守李严深感汉安桥(今彭山江口附近)“每秋夏水盛(索桥)断绝,岁岁修理”之苦,“乃凿天社山,循江通车道”,开辟了沟通成都平原与眉嘉平原的新渡口,代替了汉安桥的旧渡口,故皂里江、文井江、布濮水(即蒲水,今南河)三渡合称新津。此后新津日益繁荣,为建县创造了条件。
东汉、三国、晋、刘宋,近五百年间,犍为郡在缩小,郡治在武阳县未变,新津属武阳,隶益州。
萧齐高帝时(479—482),犍为郡治复移僰道,新津仍是武阳县地。
萧梁武帝大同十年(544),改犍为郡(南部)为戎州,改武阳县为犍为县,并在当时的犍为郡北部置江州,领犍为一县。新津为犍为县地,属江州,隶于益州。(《四川郡县志》卷三)
西魏乘梁乱,奄有蜀土,于江原郡侨置犍为郡及僰道县(及崇庆县江原乡一带),改犍为县为隆山县(其时西魏势力虽已伸至四川,但只占有蜀郡及犍为郡部分,为示领土广袤。故于江原郡境侨置犍为郡及僰道县)。新津在隆山县境,仍属江州。(《四川郡县志》卷五)
北周孝闵帝元年(557),析隆山县北部置新津县。县亦因“新渡口”而名“新津县”。县治六门水(今邓公场附近)。犍为郡治(侨置)亦迁泊于此。犍为郡原只领僰道(西魏侨置于江原郡晋原县南三十里的僰道县)一县,此时领新津、僰道两县,隶益州总管府。
隋文帝开皇九年(589),悉罢天下诸郡,以州统县。犍为郡废,蜀郡改为益州,治成都。新津和僰道两县改属益州。大业三年(607)(一说大业二年),又废置诸州,改州为郡。益州复蜀郡。废僰道县入新津(僰道虽系侨置,实领有以晋原县南三十里为中心及其附近二三十里地)。新津隶蜀郡,县治由六门水迁至皂里江(今金马河)东岸的坝上,即今五津镇机场内。(《隋志》)。
唐武德元年(618),分天下为十道,道下置州、县。四川西部为剑南道,改蜀郡为益州。新津属益州,隶剑南道。(《旧唐书•地理志》)
唐垂拱二年(686),分益州,置蜀、彭、汉三州。新津属蜀州(州治在今崇庆县治地),隶剑南道。县治由皂里江东岸坝上移至南河北岸即今武阳镇。(《四川郡县志》)
唐天宝元年(742),改州为郡,蜀州曰唐安郡。新津属唐安郡。至德二年(757),分剑南道为东、西川节度,改唐安郡为蜀州,新津属蜀州,隶西川节度。(《四川郡县志》卷七)
五代时,前蜀一切率循唐制,后蜀继之,无所更变。新津仍属蜀州,隶西川节度。(《四川郡县志》卷八)
宋太祖乾德三年(965),改道为路,“于蜀置西川路”(《四川郡县志》)。新津属蜀州,隶西川路。真宗咸平四年(1001)四川分为益、利、梓、夔四路。新津属蜀州,隶益州路。徽宗重和元年(1118),又改益州路为成都府路。新津属蜀州,隶成都府路。南宋绍兴十年(1140),升蜀州为崇庆府,属成都府路。新津属崇庆府,隶成都府路。(《四川郡县志》卷九)
元朝实行“行省制”,世祖中统元年(1260),于大都(北京)建中书省,于各地方设行中书省,以代行中枢职权。其制,大率以省统路,以路统府、统州,以府、州统县。中统三年(1262年),立陕西、四川行中书省。至元十八年(1281)分省四川,始改宋成都府路为成都路。新津属崇庆府,隶成都路。至元二十年(1283),降崇庆府为崇庆州,新津属崇庆州,隶成都路。至元二十三年(1286),特置四川行中书省,新津隶属未变。(《四川郡县志》卷十)
明太祖洪武四年(1371),仍置四川等行中书省,废路存府以统州、县。洪武九年(1376),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由四川布政使司领成都等府十三、直隶州六、府属州十五、县一百一十一,新津县属崇庆州,隶成都府,统于四川布政使司。
清初,仍置四川布政使司,下设府、州、县三级,州或县有直隶于府或省的。新津直隶于成都府。
“清康熙六年(1667),以双流土旷人稀,并入新津。”“雍正八年(1730),复置双流县,新津地如故”。(旧《新津县志》)
嘉庆七年(1802),于四川省布政使司下设五道,分统府、州(厅)、县。新津仍直属成都府而隶于龙绵龙茂道,至清末光绪三十四年(1908)改名川西道。(《四川郡县志》卷十一)
中华民国(下简称民国)元年(1912),废清道制,置府、州(厅)以统县,隶于省。新津属成都府而隶于四川省。民国2年(1913),废府、州(厅)设置。复置道,分四川为川西等七道。
民国3年(1914),更川西等七道为西川等五道,以道领县。新津均属西川道。民国24年(1935),复废道,实行省县制。又分四川省为18个行政督察区和西康行政督察区,(简称“专区”),县受专区督察而隶于省。新津属第一行政督察区(即温江专区)督察,隶于四川省。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2月25日,新津解放。这时,四川分川西、川东、川南、川北四个行政区公署(简称“行署”),原专区未变,分隶四个行署。新津县仍属温江专区,1950年5月改属眉山专区,均隶川西行署。
1953年初,复置四川省,撤销四个行署,省下仍设专区。1953年3月眉山专区被撤销,从3月10日起,新津改属温江专区。
1960年7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新津县建制,并入大邑县(新津县在1959年6月即与大邑县合署办公)。原县治城关镇改称新津镇。1962年10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恢复新津县建制(1962年4月,新津已与大邑县正式分开办公)。新津镇复名城关镇(1980年已更名为武阳镇),仍为县治所在地。
1983年7月,实行市管县,撤销温江专区建制,新津县属成都市辖县。